新華社北京4月19日消息,近日,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《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》(以下簡稱《規定》)和《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。兩項黨內法規的出臺實施,是貫徹中央全面從嚴治黨戰略布局、加強領導干部管理監督的又一重大舉措,對于進一步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,從嚴管理監督干部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。
近平總書記強調,要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,增強制度執行力。加強制度建設,是最可靠、最有效、最持久的治黨方式,全面從嚴治黨既靠教育,也靠制度,二者要同向發力、同時發力。中央已經正式印發兩項黨內法規,接下來關鍵是要認真貫徹和嚴格執行,把制度落實到位,落地生根。
“令在必信,法在必行”,制度的生命在于執行,執行離不開責任擔當。如果不追究制度不執行、不落實的責任,必然導致制度懸空、形同虛設。《規定》對違反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的責任追究作出明確,對違反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的,應嚴格追究責任人責任。組織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,以更大的決心、更大的勇氣、更大的氣力,抓緊抓好兩項黨內法規的貫徹執行,加強抽查核實,敢于較真碰硬,對不如實報告或者存在其他問題的嚴肅處理,切實維護報告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,使其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發揮更大作用。
執行制度最終靠人,離開了領導干部的以身作則、自覺擔當,再好的制度也不過是“稻草人”。正人先正己,抓住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這個關鍵,就抓住了全面從嚴治黨的“牛鼻子”。領導干部要自覺增強“四個意識”,切實做到忠誠干凈擔當,說老實話、辦老實事、做老實人,在行上下功夫,按規定按程序向組織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,自覺接受組織監督。
制度意識是制度執行力的前提。領導干部的制度意識對于樹立嚴格按制度辦事的觀念尤為重要。要堅持思想教育先行,把普及法治精神、增強制度意識、筑牢遵紀守法思想基礎,讓自覺執行“制度”入心入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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